2009年5月14日 星期四

曾蔭權不代表我: 在這陽光燦爛的五月裡,我們絕食了


這篇89年的絕食宣言是我人生中第一篇令我淚流滿面的文字,讀到它的時候,我還在念中學。今天上網才發現,這篇1989年5月13日的宣言至今已整整二十年。

 

下午,聽到特首那強加在我們,強要代表我們忘記六四的言論,我只能說:特首,內地的三個代表論的"代表"二字早已被網民反用來恥笑政府不能代表人民,但仍強硬要去代表別人說話,甚至粗暴歪曲別人意願的用語。怎麼連這點也你要緊跟中央?

 

二十年過去了,學生們用生命寫成的誓言,仍未能晴朗共和國的天空。特首,你能體會這種悲憤之情嗎?

 


 

PS:想起兩年前羅健熙和我發起的公開信(屠城血淚應猶在 不容青史盡成灰 ): http://www.petitiononline.com/june4th/petition.html

 

絕食宣言

在這陽光燦爛的五月裡,我們絕食了。 在這最美好的青春時刻,我們卻不得不把一切生之美好決然地留在身後。 但我們是多麼的不情願,多麼的不甘心啊!


然而,國家已經到了這樣的時刻:物價飛漲,官倒橫流,強權高懸,官僚腐敗;大批仁人志士流落海外,社會治安日趨混亂。 在這民族存亡的生死關頭,同胞們,一切有良心的同胞們,請聽一聽我們的呼聲吧!


國家是我們的國家,人民是我們的人民,政府是我們的政府,我們不喊,誰喊? 我們不干,誰幹?


儘管我們的肩膀還很柔嫩,儘管死亡對於我們來說,還顯得過於沉重。 但是,我們去了,我們不得不去了,歷史這樣要求我們!


我們最純潔的愛國感情,我們最優秀的赤子心靈,卻被說成是“動亂”,說成是“別有用心”,說成是“受一小撮人利用”。


我們想請求所有正直的中國公民,請求每一個工人、農民、士兵、市民、知識分子、社會名流、政府官員、警察和那些給我們炮製罪名的人,把你們的手撫在你們的心上,問一問你們的良心,我們有什麼罪? 我們是動亂嗎? 我們罷課,我們遊行,我們絕食,我們獻身,到底是為了什麼? 可是,我們的感情卻一再被玩弄。 我們忍著飢餓追求真理,卻遭到軍警毒打,學生代表跪求民主,被視而不見,平等對話的要求一再拖延,學生領袖身處危難,我們怎麼辦?


民主是人生最崇高的生存感情,自由是人與生俱來的天賦人權。 但這卻需要我們用這些年輕的生命去換取,這難道是中華民族的自豪嗎?


絕食乃不得已而為之,也不得不為之。 在生與死之間,我們想看看政府的面孔。 在生與死之間,我們想猜猜人民的表情。 在生與死之間,我們想拍拍民族的良心。 我們以死的氣概,為了生而戰! 但我們還是孩子,我們還是孩子啊! 中國母親,請認真看一眼你的兒女吧,當飢餓無情地摧殘著他們的青春,當死亡正向他們逼近,您難道能夠無動於衷嗎?


我們不想死,我們想好好地活著。 因為我們正是人生最美好之年齡;我們不想死,我們想好好學習,祖國還是這樣貧窮,我們似乎沒有理由留下祖國就這樣去死。 死亡絕不是我們的追求! 但是,如果一個人的死或一些人的死,能夠使更多的人活得更好,能夠使祖國繁榮昌盛,我們就沒有權利去偷生。


當我們挨著餓時,爸爸媽媽們,你們不要悲哀;當我們告別生命時,叔叔阿姨們,請不要傷心。 我們只有一個希望,那就是讓你們能夠更好地活著。 我們只有一個請求,請你們不要忘記,我們追求的絕不是死亡! 因為民主不是幾個人的事情,民主事業也絕不是一代人能夠完成的。


死亡,在期待著最廣泛而永久的迴聲!


人將去矣,其言也善;鳥將去矣,其鳴也哀。


別了,同仁,保重! 死者和生者一樣的忠誠。


別了,愛人,保重! 捨不下你,也不得不告別。


別了,父母! 請原諒,孩兒不能忠孝兩全了。


別了,人民! 請允許我們以這樣不得已的方式報忠。


我們用生命寫成的誓言,必將晴朗共和國的天空!


13 則留言:

oliver 提到...

一、死亡,在期待著最廣泛而永久的迴聲! 答:死亡,代表完結。 二、人將去矣,其言也善;鳥將去矣,其鳴也哀。 答:廢話! 三、別了,同仁,保重!   死者和生者一樣的忠誠。 答:無知! 四、別了,愛人,保重!   捨不下你,也不得不告別。 答:愚蠢! 五、別了,父母!   請原諒,孩兒不能忠孝兩全了。 答:不忠、不孝! 六、別了,人民!   請允許我們以這樣不得已的方式報忠。 答:不要這樣做。 七、我們用生命寫成的誓言,必將晴朗共和國的天空! 答:無用,只會浪費生命。 八、留得青山在,那怕無柴燒。 答:這才是中國人的智慧。
[版主回覆05/14/2009 22:29:00]無私地為了大眾,為了人民和國家,知其不可為而為之,且甘冒生命危險為之的人,我們稱為英雄。
因為他們,才顯出我們的平凡和渺小。

oliver 提到...

英雄?我唔會比個仔去做英雄,如果他要去,他就是不聽老人言,他就是傻仔,我當生少個。
[版主回覆05/14/2009 23:37:00]對啊。很多人都像你如此想如此做。所以你我皆凡人。

oliver 提到...

徐兄,現代人已無英雄,只有傻仔,被人利用。

oliver 提到...

一將功成萬骨枯,英雄只有一個。

oliver 提到...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直到耶穌時代,以色列亡國直至194幾年才復國。我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49年立國。你想一想追究責任有何用,何不把國情建立得更好。

mabel 提到...

不代表我!

oliver 提到...

yes,我不代表我!

偉祥 提到...

不代表我~~~~

Lin Ngai 提到...

即使事件已成「過去」,「國家」有了「發展」,也不等於我們就要輕易放開那些關乎對錯和公義的問題。香港人可以認同中國的發展,可以繼續到內地經商做生意;但作為有良知的人,總不能對中國曾發生的事情不聞不問,更絕不可以是非不分,一意扭曲或逃避事實。如果有人因為今天暫時的好景,就衷心地認為政府血腥鎮壓和平請願,軍警開槍射殺無寸鐵的群眾都是「合理」的話,即他家財萬貫,名成利就,我敢說他也是枉生為人了。
[版主回覆05/16/2009 17:22:00]其實囈兄有點"過分引申"了,公平地說,特首並那有你說的那意思。很多人是痛在心裡不便表達出來,有的人是恐怕表達出來其權位,利益受損,有的人不聞不問,有的人像看客般看熱鬧,有的人做幫兇,有的人痛斥其非......
特首是哪一種?想想其權力來源在哪裡就知道了。

Lin Ngai 提到...

特首現在叫人們忘記六四。事實上,也有越來越多人說要忘記,甚至也越來越多人根本就從不知道有這件事。但正因為這件事漸被人遺忘,知道這件事的人就更應該努力記住。有人說:「歷史自會有公正的評價。」我會失笑道:「如果所有人都忘記了,哪裏還會有『公正的評價』?」
[版主回覆05/16/2009 17:23:00]同意,尤其是年輕人。

Lin Ngai 提到...

回應徐兄: 小弟贊同,先前一段話如果用在特首身上,確是過份引申了。不過小弟那段話,倒不專是針對特首而言。實在有很多很多人,表現得根本不當那血腥鎮壓六四是甚麼一回事。那些人當中,不少難見其有何難言之隱,甚至也沒有甚麼權位和身家可以保住的。或許說他們「枉生為人」也是太苛刻了,但見到許太多人表現得嚴重地顛倒是非,我總是有股氣鬱在心裏,不吐出來不快!

羽毛球勁人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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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 提到...

64一齊去都好喎,今年我班friend 整左一件t-shirt, 前面寫 "MeAct"=由我做起, 後面係 '54...64...80s...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