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2日 星期一

要求油站搬離香港仔中心

此事背景可見早前我們派發的單張內容,我們主張油站搬離人口密集的香港仔中心,可研究將現有油站土地用來擴闊馬路或行人路,也可改建為巴士或小巴站,甚至可改為公園或休憩處。

這又是一次合法性和合理性,又或是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的爭議。大家可以拿去年明愛醫院門口病人失救枉死作類比,部門自然可宣稱其處理方式合法又符合一切正常程序,但許多所謂這類數十年前定下的程序早已不合時宜,達不到現在市民的應有期望;官府又會說市民期望既主觀又飄渺,但其實我們只要稍用普通人常識即可點出其荒謬之處。

簡言之,我們有以下三個理據:

1. 地政署諮詢程序出錯,知有地區市民反對且未諮詢區議會就刊憲招標;
2. 數十年前香港仔中心尚是郊區,油站設於該位置並無不妥,但現在香港仔中心乃南區人口、交通聚集地,且位於民居旁,潛在危險高;
3. 如此接近民居的油站招標一獲通過,合約長達21年,令人置疑是否不合時宜。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