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9日 星期四

轉貼練乙錚文章:由區議員搞小圈子互選=民主化?

今天信報練先生文章的後半部值得轉載和各位分享:


有論者指出,這個做法是把立會區議會化;筆者現進一步指出反向效果,即區議會立會化,亦必由之而生。道理很簡單︰如果區議員晉陞立會議員的機會激增,而手中又擁超強力立會選票,則今後區議會選舉必很大程度(可能完全)變相為立會選舉,不僅政黨將作如是觀而相應調整區議會選戰策略、人選和資源配置,一般市民投區議會票之時,亦將如是理解手中選票涵義。但是,立會良材,選出後在區裏做區議員的工作,未必勝任。任意扭曲政治體制功能,社會必要付出代價。


當權派偏愛區議會方案,無疑包含機會主義因素——自己一派既在區議會層次選舉佔七成以上絕對優勢,何不將此優勢引伸為立會優勢?但這種以犧牲體制邏輯義理為代價的如意算盤,並不一定打得響。上述區議會選舉立會化的後果之一,是把在野派立會選舉時的「六四黃金律」優勢帶進區議會層次,從而中和當權派現有的區議會選舉實力,故二○一一年區議會選舉,各區之內鹿死誰手,尚未可知。區議會遊戲規則和選舉涵義如此重大改變,過去的選舉結果已不能有效預測未來。這是把宏觀經濟學中有名的Lucas Critique應用在政治中的最恰當例子。如此,當權派何必汲汲於追逐機會主義之不必然之利呢?


由於功能界別概念有違公平普選原則,大部分市民認為應該取消;政府對此既不能漠視,這次遂由唐司長開口,承認「『現行的』功能界別選舉未符合普及和平等的原則,在二○二○年實行普選時的模式應符合這兩項原則」。這句話不見諸諮詢文件,只不過是唐司長在立會上介紹諮詢文件時說的(發言稿第三十六段)。大家不必對此喜出望外,以為政府已經同意取消功能界別。唐英年說的,僅僅是「現行的」功能界別於二○二○年之時不能存在而已,但昨天提出要增加的「優化」區議會議席則不一定須在取消之列,特別是如果政府方案向民建聯先前提出的方案轉化。民建聯方案,是擴大會立新增區議會議席候選人範圍至所有香港公民,但投票權則一樣牢牢掌握在區議員手中。如此披着普及和平等外衣的功能界別議席,看樣子不會減少,還會增加;目前三十席功能界別議席,最終可能全部或大部分變成區議會議員專有的特殊立會議席。這也許就是當權派一直心儀的立會終極方案,更可能是政府不肯現在討論二○二○安排而兩度硬銷區議會方案的底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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