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0日 星期四

推動地區文化 區議會舉步維艱

多謝一位師弟的邀稿,今天信報刊登了我的一篇文章。

久未寫文,交稿後自己覺得不甚滿意,更令我驚訝的是我覺得自己在地區做久了,說得好聽是能夠實實在在就事論事,難聽點就是
腦袋果然受屁股影響,眼光狹隘,提不出宏觀的政策建議。雖然以前我常提醒自己不能成為眼光只看到幾條街或幾個屋苑的地區人士,現在驚覺其實自己幾乎或已成了街坊保長,真的要好好反思和改善,這是寫此文的意外得著。

文中兩個建議的背景可見:

1.提議利用淺水灣海景大樓設立張愛玲紀念館 http://blog.yahoo.com/our-wch/articles/64636

2.
要求香港仔消防局暫緩拆卸,租給藝術團體 http://blog.yahoo.com/our-wch/articles/756244




推動地區文化 區議會舉步維艱



徐遠華 南區區議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1223公布政府已批准一幢黃竹坑工廈改變用途,藝術發展局可以低於市值的租金租用該大廈約一萬平方呎空間,並會以優惠租金轉租予藝術工作者。這自然是喜訊,但我看後苦笑不已。



民政局捨易取難  藉活化工廈邀功



黃竹坑工業區早在2001年就已改劃為「商貿地帶」,過去幾年城規會已批准了十多個同類申請,但曾局長卻把本屬「經常容許」的工廈轉型描述得困難重重,然後將上述例子和石硤尾的工廈活化為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的成功個案相提並論。這種將例行公事的程序視為政績的手法不僅是取巧,而且是明目張膽的邀功。



其實民政局本可利用政府物業直接提供場地給藝術團體,真正「幫助開拓創作場地」。去年位於黃竹坑工廠區的香港仔消防局搬遷,舊消防局即將清拆,但該土地卻並沒有新規劃。消防局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活化前的工廈一樣,屬政府產業,業權本不成問題,所欠的只是相關政策局的支持。為免消防局清拆後,現址變成「曬太陽」的爛地,我在區議會提議政府暫緩清拆消防局,將消防局租予為藝術工作者,以增加創作或展覽場地。我本以為這只是個卑微的建議,因這只是希望趁該土地還沒有長遠規劃之前的幾年,暫時將消防局租或借給藝術界而已。



可惜我的建議提出後,產業署、規劃署、地政總署、康文署、民政總署諸部門視作燙手山芋,互相推諉,沒有一個願意接手,更遑論有部門牽頭作統籌。其實發展局早已推出《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鼓勵民間團體租用政府產業署及巿區重建局擁有的建築物,只需民政局等相關政策局支持即可成事。但民政局有沒有配合這個政策呢? 消防處處長到訪區議會時,清楚指出「未有部門就有關土地提出特定規劃用途」,故堅持按計劃清拆消防局。換言之,當我們期待民政局為文化藝術挺身而出時,它卻視若無睹,這除了說明了部門之間的溝通和協調不足外,是否也反映了曾局長其實並不那麼支持文化藝術發展?



我的建議最後無疾而終,消防局已開始清拆,藝術家們卻仍在工廠區到處尋覓一隅寄身之地,抱著在水泥地上種花的心志艱苦經營,為香港培育人文土壤,可惜曾局長不善用政府物業,卻拿上述工廈改建的例子邀功。



錯失設立張愛玲紀念館良機



再舉一例,我們翹首以待民政局牽頭統籌文化政策時,它又一次缺席。同樣是政府產業的淺水灣海景大樓,因長期廢置,三年前規劃署申請將大樓改為「綜合發展區」,以善用資源為名,將海景大樓改為私人營運的高級商場。那時文化界正爭取在西九文化區設立香港文學館,眾所周知《傾城之戀》的背景就在淺水灣,難得有政府產業空置出來,我認為與其將大樓改建成千篇一律的商場,不如保育舊建築特色,提議將大樓改為「張愛玲紀念館」。



區議會受制於行政官僚  事倍功半                            



最後康文署以「開設及營運一間博物館需要龐大的資金及經常性開支」為由斷然拒絕,規劃署則很有默契地配合康文署,維持海景大樓的原來餐飲用途,利用程序完全排除「張愛玲紀念館」這個選項。後來我只要求將大樓其中一小部分用來展示《傾城之戀》的背景及張愛玲在淺水灣的足跡,但還是無功而還,整個過程民政局幾無角色可言。



又如大多社區會堂會議室使用量長期偏低,我提議改為閱覽室,放置報章雜誌甚至圖書供居民閱讀,既可提升使用量,舒緩圖書館人滿為患的壓力,又可使康文署的社區圖書館遍地開花,推廣閱讀風氣,提升社會人文質素。但民政處竟然指內部指引沒有用作購買報刊雜誌的經費而擱置建議,幸好報刊所費不多,區議會和民政處幾經爭論後才同意試行這個小建議。 



從以上例子可見,區議會因職權和資源所限,推動文化藝術舉步維艱,最大的阻力往往不是來自商界或居民,反而是僵化的官僚系統。衝破這個困境,政府應兌現將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的職權下放到區議會的承諾使區議會擁有足夠的決策權推動地區行政;行政部門則應打破舊思維,使文化如環保、交通一樣成為決策時必須兼顧的因素,這樣在水泥地上種的花才有望開花結果。


2013年1月9日 星期三

問卷調查:黃竹坑警察學校興建住宅?

今日我們展開了黃竹坑警察學校長遠規劃的問卷調查,因單張限於字數,無法詳述此問卷的背景,下文是我遠較詳盡的想法,請各位參考。

此外,也希望各位在網上填回問卷。謝謝。

https://docs.google.com/ spreadsheet/viewform?formkey= dHROZ2J3VWk2ZWs1UDhDX21Pald3aE E6MQ&theme= 0AX42CRMsmRFbUy0wY2ExN2E2ZS0yY WY0LTQ2NTMtYTI5ZC00Njk5NDhkNzF kNjc&ifq





居住及置業問題近年備受關注,政府逼於壓力亦急於覓地興建住宅,以增加公私營房屋供應。在南區,香港仔漁光邨遷拆及重建的消息已流傳多年,去年年尾華富一邨重建的傳聞不脛而走,坊間亦傳出政府會將黃竹坑私立大學用地甚至舊消防局那麼小的土地也會改變土地用途興建住宅的消息(背景見:http://blog.yahoo.com/our-wch/articles/65748/category/%E8%A6%8F%E5%8A%83%3A+%E6%88%91%E5%80%91%E7%9A%84%E9%BB%83%E7%AB%B9%E5%9D%91+Our+WCH%3A+Planning)

參考前黃竹坑邨清拆及安置的經驗,從提議、諮詢、籌備、新屋邨興建到搬遷大約需十年。華富一邨是出了名的鹹水樓,有幾座大廈多年前已加裝了巨型工字鐵,並展開翻新工程以加強樓宇結構,雖然房署2008年的勘察報告指翻新工程可延長樓宇壽命最少15年,但15年相信會是評估樓宇壽命的重要分界線,2008年至今已5年,意謂著房署會在這一兩年決定華富邨搬遷方案,否則將不夠時間籌備搬遷及清拆屋邨(可能會包括香港仔漁光村),政府將面臨「令居民住在危樓」的政治危機。

 



本來前黃竹坑邨是用來安置華富一邨的房署地皮,但政府卻在2007年批給港鐵興建物業上蓋,令華富一邨頓失安置之所。因房署必須落實原區安置的政策,如果政府在南區找不到土地,原區安置華富一邨將成為「巧婦難為無米炊」式的難題。



 



近年因黃竹坑工廈土地規劃轉為商貿區,加上港鐵黃竹坑物業上蓋的商場及住宅,將令黃竹坑逐漸變成南區新中心。我2008年剛上任時,長實曾向城規會申請將工廈轉為住宅(見:http://blog.yahoo.com/our-wch/articles/64135 );亦有刻意不透露身份的地產商聯同教會,申請將本來僅為三層的安老院轉為四座高達30多層的豪宅(見:http://blog.yahoo.com/our-wch/articles/65163 ),甚至深灣遊艇會亦想混水摸魚,向城規會申請擴闊其高度限制至120(見:http://blog.yahoo.com/our-wch/articles/65597 )。這些規劃申請最後都因民意反意而失敗,其背後的原因則路人皆見:鴨脷洲的南灣及黃竹坑的深灣九號每呎萬多二萬元,地產商都想吞一塊肥肉。



 



因為跟進上述土地規劃的經驗,近期政府急於覓地增加房屋供應的種種舉措及放風重建華富一邨的消息,令我想起2007年南區區議會委託港大名為「促進南區的可持續旅遊發展:黃竹坑及其周邊地區的角色」的研究報告,其中太古集團高層已提出改變警察學校土地用途的構思(http://www.districtcouncils.gov.hk/south/doc/common/publications_links/publication/SD_report_final.pdf,
p.138的訪談);加上近日流傳位於警校旁邊原擬興建私立大學的土地可能會被用作興建住宅,近日來不斷吹風並傳出多個GIC用地改變土地用途的新聞,加上以下多個原因,使我推測政府很可能會將警察學校重新規劃為住宅區。



 



1. 現時的警察學校初為警察宿舍,1948年時建成警校,當年黃竹坑屬於郊區,警校坐落於黃竹坑並不奇怪;但現在黃竹坑已屬市區,港鐵通車後更會發展成南區新中心,警校這類設施可搬遷至新界等郊區,據網友告知原來新界東北發展規劃有一處地方確是預留作警察駕駛、槍械訓練及城市戰略基地(見:http://www.inmediahk.net/%E6%96%B0%E7%95%8C%E6%9D%B1%E5%8C%97-%E5%9C%9F%E5%9C%B0%E7%95%99%E7%B5%A6%E8%99%8E%E5%9C%B0%E5%9D%B3%E6%9D%91%E3%80%80%E9%82%84%E6%98%AF%E8%AE%93%E8%AD%A6%E5%AF%9F%E5%81%9A%E3%80%8C%E5%9F%8E%E5%B8%82%E6%88%B0%E7%95%A5%E8%A8%93%E7%B7%B4%E3%80%8D)加上警校搬至郊區,善用現址的確有說得通的理據,更令我相信政府可能有此方案



 



2. 警校基本上是平地,無需展開大型平整土地的工程即可興建房屋;面積約為黃竹坑邨的2-2.5倍,參考港鐵黃竹坑邨物業上蓋的參數(4,700個單位),警校如興建住宅,大約可提供10,000-12,000個單位,不僅可足夠安置華富一邨(4,700伙,即使加上漁光村一共也只是約6,000),尚有大約一半面積可興建居屋甚至私樓,如此不僅可解決華富一邨安置問題,又可緩和公屋輪候名冊、增加居屋甚至私樓供應,對於花盡心思希望在短時間累積政績的現任政府,這會是一舉數得的方案(當然警方很可能反對)



 



3. 警校有南朗山作屏障,故不會阻礙黃竹坑區內主要屋苑的景觀,地區阻力應較小;但仍有一問題,即警校對面是傳統豪宅區壽臣山,區內區民可能反對此方案。此外,海洋公園及港鐵亦可能因影響其景觀而反對。



 



因黃竹坑居民長期受交通問題困擾,警校轉為住宅區的話,人口必然大增,居民很可能擔心交通惡化而反對此建議。此外,警校並非厭惡性設施,公眾形象不錯,是項提議形同「殺校」,如沒有「殺校」後警校應搬到何處的建議,可能無法羸得公眾支持;市民可能因環保、反對城市化過度發展等原因而反對此提議。當然,有的居民會認為警校轉為住宅區應全部賣地用作興建私樓甚至豪宅,善用土地以增加庫房收入,再轉過來以此公帑資助津貼房屋;另一個很現實的相關原因是居民可能會擔心影響樓價而反對區內興建公屋,這類新聞我們已屢見不鮮。



 



4. 若警校真的發展成為約3-4萬人居住的住宅區,加上原有的黃竹坑將成為約5萬人居住的中型混合社區。此中型混合社區與黃竹坑邨物業上蓋及現有的南濤閣、雅濤閣、深灣九號等各屋苑,發展成一大型住宅區,對社區而言應可增加更多社區配套,配合港鐵及商貿酒店區的規劃,可促成黃竹坑成為南區新中心,這也符合政府、議會、港鐵、海洋公園等長遠規劃;



 



5. 再想得更長遠一點,華富邨和漁光村清拆後的土地可以再發展成公屋或其他住宅,暫不論是興建津助房屋還是私樓,這有助緩和公私營房屋的上車和上樓壓力。



 



是項規劃規模甚大,就算政府拍板上述計劃,估計只能約在十年後落實。如單張如言,雖然現在尚未證實政府有此方案,但如果警校真的發展為住宅區,這會對黃竹坑社區乃至整個南區帶來深遠影響,故我提早展開問卷調查,以諮詢居民意見。各位可發現問卷力求客觀,我希望取得真實而非被引導的民意,這要多謝一位居民朋友的提醒,因為如果我一早就表態或先入為主引導民意,可能會影響部份居民取向。當然,我作為區議員在這類議題中應是民意領導者還是完全遵從民意,這樣的角色大可討論。此處不贅。

警校發展為住宅區的提議就算在這幾年不成事,這個方案仍值得大家深入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