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5日 星期一

第一亞當與第二亞當 The First Adam and the Second Adam

去年曾匆匆看過朋霍費爾(D. Bonhoeffer)的《獄中書簡》http://hk.myblog.yahoo.com/our_wch/article?mid=5592上星期在舊書店閒逛,看到劉小楓在這本第一亞當與第二亞當》的「編者說明」裡指此書雖為朋霍費爾的神學講義,但「當時考慮的絕非單純的神學問題,但他思考民族--國家的倫理和命運問題,又須臾沒有離開基督神學的思路」(案:講座在希特拉上台前一年冬季開講直至納粹掌權;朋霍費爾後來與德軍將領一起策劃刺殺希特拉,發動政變,事敗被捕後遭判死刑),而五四至今,我國教會神學家面對大時代的政治動蕩,卻顯得「以求適時,甚至穿鑿附會」,故「對於漢語學界,第一亞當與第二亞當》仍不失開枳棘、靖噬毒的思想力量」。

我經受不住劉小楓的誘惑,把書買了下來,周六周日看了些,但幾乎被裡面如「被顛覆、被罷黜的理性」、「自身實存的邊緣」及「啟示之實在」等語句和邏輯弄得頭昏腦花(見下照片及資料),只能自歎自己哲學及神學根抵太差。

不過我還是抱著陶淵明不求甚解的泛讀心態,流連在艱澀的內容和自己對書中內容大意的隱隱約約理解之間,心中抱存這樣的希望:只管看去,累積這樣的經驗,或許以後有一天我會豁然開朗。


以下是內容簡介:
……这个意义上的死就是所拥有的生命不再是恩赐,而是命令。没有谁能够避开这一命令,哪怕他通过自我选择的死亡也避不开它,因为死本身便是处在生命命令之下的。死就是必须生。它刺激着我们的自然思维。死并非解放、得救、终极的逃遁方式;遁入死亡毋害说是遁入最可怕的生的苦役。作为命令的生命之不可避免性——这便是对死的认识。

  创造者要求他的创世应顺从地肯定和继续他的作品本身;他要求被创造者应有生命并继续创造生命。有生命者区别于死者之处在于,它自己有能力创造生命。创造者给予他的作品这种能力,使它有生命。

  自由在《圣经》中并非人为了自己而拥有的东西,而是人为了他人而拥有的东西。没有什么人自身便是自由的,像他自身具有音乐天赋,聪慧或者失明那样。自由并非人的品质,并非一种深藏于他的身上而以某种方式跃动的动力、资质、秉性。谁如果探求一个人身上的自由,他将一无所获。为什么?
因为自由并不是一种可以发现的品质,它不是财产,不是现成的东西、具体的宠物,也不是现成的东西之形成,而是一种关系,绝非其他!它是二者之间的一种关系。http://product.dangdang.com/product.aspx?product_id=9345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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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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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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