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5日 星期六

公民質素和求仁得仁

近日我被人問得最多的是勝選機會有多大,朋友和居民意見紛紜,甚至南轅北轍。有的說對手質素太差,連電台、報紙也報導其言行,故我必勝;有的說我資源、曝光遠不及對手,故我必輸。另有的說我政績遠勝對手,而且是現任,故贏面大;有的指民主黨組織力遠不及工聯會和民建聯,敗選居多。諸如此類的評語不一而足,其實大多將問題簡化了。

我剛才寫了投票前最後一個電郵給居民,當然不是已被濫用的「告急」宣傳,而是希望一班最清楚我工作表現的居民能用選票為我的工作打分;因為經常收到我電郵的居民最清楚我七年來的工作表現、優點或不足。我跟同事說,如果連最清楚我工作表現的居民也不出來投票支持我,那我一定不可能連任。

其實如果居民因了解我的表現及優缺點而認為我不應連任,未來四年想換另一個人做做看,這樣的結果對我來說算是「求仁得仁」:這才是優質民主選舉應有之義。

但因為公民質素問題(這樣說有點政治不正確),現實選舉中有很多人並不看候選人的政綱、政績、政治理念;有的貪圖小恩小惠,有的只參加過某次旅行團就支持一個候選人,有的只看街頭曝光率,有的甚至只因是同姓。我也有這樣的支持者。印象特別深的是上屆選舉時,有位選民發電郵予三個候選人,只因我第一個回覆其電郵,他就決定投票給我。這當然是其權利,但他有沒有善用他的公民權利呢?不少人因為工作忙,時間少,故不留心時事政治,甚而不認為政治與己相關,這在香港是常態,但這同時也是香港政治文化的病態。恕我坦白,就如我早前在facebook回覆網友說,其實選舉時大家除了對候選人有要求,也應對選民質素有所要求,這有賴整體公民質素的提升,不然就算有普選,香港也不會擁有優質的民主政治文化。

拋書包說一句:韋伯曾說我們不應將社會政治問題歸咎於於民眾,因為政治精英(官員和政客)必須承擔起最大的責任。這反映了韋伯的精英意識,有其道理,但我覺得,我們要有穩健、優質的民主政治文化,其主體必須是民眾,而民眾的公民質素將決定或制約政治精英的水準。

我越說越遠了,該去吃飯,再作最後準備,等會早點休息。最後還是呼籲一句:明天請你和家人踴躍投票,支持我連任,使我在下一屆做得更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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