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日 星期四

轉載:中國議政制度的設計軌跡

兩會即將開幕,雖然大家都知道人大和政協都是中共控制下的橡皮圖章,不過這畢竟還是中國的根本制度,我們有必要了解其制度運作。說起來頗慚愧,我雖是政治系科班畢業,但以前被朋友問及人大代表如何選舉及如何運作時,我卻答不上來。最後瀏覽了些資料,才稍稍明白這個制度(僅限於書面上的,我相信實際運作與書面寫的制度有非常大的差異,這又是內地「掛羊頭賣狗肉」的典型例子)。

兩會的制度關係到中國民主化最核心的政制問題,所以到現在在內地仍是屬於碰不得的關係到「黨大還是國大」的敏感話題。故我轉載以下報導,了解人大代表制的一點歷史背景。各位如有興趣可自行在網上搜索其他資料。

例如報導中提到,毛澤東因為袁世凱和蔣介石年代的議會失敗經驗而相信議會制度在中國徹底喪失了威信故行不通,而中共是在蘇聯的外來壓力下才不得不建立起議會制度。從這點可看毛澤東囿於一己經驗的識見局限:他根本沒有「權力應受制衡」的意識。

另一例可見最初負責籌組新政權的56名政協委員中,非中共黨藉的代表有29人,逾半數。可見新政權為了安定人心和穩定政權,延續了打天下時的主張,頗見胸襟。當然,人數如此,真正的影響力又是另一回事;而且大家都知道最終的權力在共產黨手中。

另,香港傳媒事事講即食,最近熱門茉莉花革命,故頗多報導這方面的消息;另一方面是「經濟主導」,往往只關注國策對香港經濟有何益處,再短線的則是股民如何吃透國策去炒股!和以前一樣,我還是去查看內地傳媒,當然有個前提:清醒認識內地傳媒被政府控制,報導必有偏頗或粉飾的水分。

下面一篇關於今年兩會十大熱點議題的報導,頗可一讀:http://big5.ce.cn/xwzx/gnsz/gdxw/201103/01/t20110301_22257952.shtml

其中包括中央如何應對民間對「國進民退/國富民窮」的批評、如何反貪倡廉及怎樣保持經濟穩定增長等等,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瀏覽一下。
中國議政制度的設計軌跡

全文見:http://nf.nfdaily.cn/epaper/nfzm/content/20110303/ArticelA07002FM.htm
南方報業新聞時間: 2011年03月03日來源: 南方周末

  1988年3月28日,人大代表黃順興在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公開發表反對意見,這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歷史上首次出現的不同聲音。 賀延光/攝

  人大代表人數過多,高層早就意識到。 1979年修改選舉法時,時任全國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彭真說,代表人數太多了,並不便於代表們充分討論和決定問題,“形式上看起來很民主,實際上並不一定能充分發揮民主”。

  □南方周末記者蘇永通發自北京南方周末實習生王鍾的

  坐在人民大會堂萬人大禮堂的三層,只有用望遠鏡,才能看得清台上人的樣子。 這是全世界規模最大的議政現場,近3000名人大代表,2200多名政協委員,以及幾千名記者濟濟一堂。

  全國人大和政協,政治屬性不同,前者為最高國家權力機構,後者為統一戰線組織,但始終交彙在一起。 1949年召開的“新政協”承擔了臨時國會的功能,直至1954年一屆人大召開;1959年,政協三屆和二屆人大先後召開,形成“兩會”同步現象。

  1977年後,“兩會”還與黨的會議,從開會時間到議題,更緊密地聯繫在一起,特別是黨代會所決定的國家大政方針及人事安排,與隔年年初召開的人代會議題和選舉形成呼應。 “黨代會———政協———人代會”,勾勒出中國式民主的基本邏輯:黨是國家的核心領導力量,與民主黨派實現“協商民主”,通過人大完成合法執政程序。

  從歷史經驗來看,“兩會”最為“生動活潑”的時候,往往是黨內民主最好的時候。

  前蘇聯建議中國盡快召開人代會

  “三權鼎立”的議會制一開始就被作為剝削階級的製度產物而否定。在中國的人大製度下,沒有朝野之分,不輪流坐莊。

  薄一波曾回憶,1949年初,毛澤東對來訪的蘇共政治局委員米高揚說,議會制度在中國徹底喪失威信,從袁世凱、曹錕直至蔣介石的國大均失敗了。

  中國共產黨會建立一個怎樣的“新中國”,並沒有太多令人意外的地方。 毛澤東在當年的多篇文章中,都明確國體是“人民民主專政”,政體是“民主集中製”,並直接指明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新中國”的政權建構,基本以前蘇聯爲模板。 1949年9月召開具有臨時國會功能的政協會議,其中確定的一個目標是通過普選召開人民代表大會,按新政協三年任期,時間大概為1952年底。 不過,由於新政協聲譽和地位等考慮,中共決定先開第二屆政協會議,而把人代會延至3年後。

  斯大林則建議中國盡快召開人代會。 1952年,他對到訪的劉少奇說,沒有選舉和憲法,新政權會遭到合法性攻擊(見中央文獻出版社公開出版的《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四冊)。

  最終,由於自然災害等因素,一屆人大終於在1954年舉行。

  “兩會”上的黨派

  在第一屆政協產生的中央人民政府成員中,最顯著的特點是“聯合政府”,主席為毛澤東,6位副主席中,有3人為民主黨派或無黨派,56名委員中,民主黨派無黨派為29人。

  第一屆全國人代會後,各民主黨派領導人和民主人士不再擔任國家副主席或國務院副總理,而集中到人大常委會。 劉少奇當選首任人大常委會委員長,13位副委員長中,有8名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

  毛澤東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的政府,仍是統一戰線的政府。 國務院35個部長、主任中,黨外有13人。

  第一屆人代會召開,政協的性質乃至存廢,曾引發第一次有關“兩院制”的討論。 有人主張它應具有國家權力機構性質,但也有人認為它沒必要再存在。 毛澤東拍板的意見則是,政協有必要存在,但不是權力機關,否則就“一國二公”。

  毛澤東將政協定位於統一戰線組織,任務是協商國際關係,商量候選人名單,提意見,協調民主黨派團體關係,學習馬列主義等。

  從“聯合政府”性質改組而來的政協,保留其黨派特色,其中還包括中共以及很特別的“無黨派”;而人大則以選舉地區為基本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統一組團參會。

  黨派色彩在人代會上則被淡化。 1989年通過的全國人大議事規則,沒有規定黨派有提案權。 時任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張友漁認為,黨派不是國家機關,不宜以它的身份向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大提出議案。

  1980年五屆人大三次會議決定修憲後,一院製或者兩院制的討論再次激活。 憲法修改委員會秘書處也作了研究。 有人(比如胡喬木)主張按行政區劃設地區院,按行業界設社會院;另一種意見則堅持一院制。

  後來,兩院制未被採納。 鄧小平說,還是搞一院制,就是人民代表大會制。 中央文獻研究室編輯出版的《鄧小平思想年譜》披露,1980年,鄧在一個文件上批示:不要把政協搞成一個權力機構,政協可以討論,提出批評和建議,但無權對政府進行質詢和監督。 它不同於人大,此點請注意。

  大會瘦身難,充實常委會

  開大會並非1949年之後才有。 1936年首屆“國民大會”代表總額為1200名,由於戰爭等原因延至1946年召開時,代表人數擴至2050人。 而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人數為1226人,與當初“國大”初定的人數恰好相當。

  為建國十週年獻禮的人民大會堂1959年落成,它的建築總面積比故宮全部建築面積大,特別是擁有一個萬人大禮堂。 全國人大代表人數也從一二屆的1000人左右,猛增至三四屆的2800多人,五屆達到創紀錄的3497人。

  全國政協委員1978年至今,則穩定在2000人左右。

  人大代表數過多,高層早意識到。 1979年修改選舉法時,時任全國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彭真說,代表人數太多了,並不便於代表們充分討論和決定問題,“形式上看起來很民主,實際上並不一定能充分發揮民主”。

  1979年選舉法修訂,將全國人大代表人數上限定為3500人,1986年該法再次修訂時,終於“瘦身”至“名額不超過三千人”。 人數難以壓縮的官方解釋可歸納如下:一是中國人口眾多,二是要照顧少數民族等“比例”,使得各方面都有代表。

  已故憲法學家蔡定劍1986年進入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 他曾回憶,當時有兩種方案,一種主張將155個常委數量擴至至少500個以增強代表性,另一種思路仍是減代表,比如減少到2500人或2000人,“軍人也不需當人大代表”。 此動議即遇到軍隊反對,各個省也不同意減。

  問題的解決突破口最終被放在強化人大常委會的職權上。 1982年通過的憲法,賦予人大常委會立法權,原屬人大行使的監督職權也被授予常委會行使,比如可審查預算調整方案,可根據總理提名,決定部長人選等等。

  這一改變的重要理由除了常委會便於討論之外,還緣於常委會有經常性的工作,而且可以“經常地開會”。 現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每兩個月舉行一次,一年共六次會議。

  相應的重要舉措是:人大常委會委員不得擔任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職務,向專職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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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http://nf.nfdaily.cn/epaper/nfzm/content/20110303/ArticelA07002FM.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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