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9日 星期一

提議香港仔消防局搬遷後交給藝術團體租用


越來越多藝團及相關藝術團體租用黃竹坑工廈,我一直想看在區議會能幫點什麼。

 

這個議程即是其中一項工作:位於黃竹坑道的香港仔消防局於2012年年中搬遷至南風道,搬遷後該局估計將於2013年清拆,但清拆後該地很可能「曬太陽」十年八載,因政府至今並無任何利用該地的新計劃,故我提議利用消防局搬遷後,可以暫時交給藝術團體租用,或用作社區用途等等,以善用資源(詳見下)。

 

PS:暫時聯絡了藝術發展局,局方對此持正面態度,現在一切還看消防局在搬遷後能否暫緩清拆,借出消防局建築物。

我以往就消防局的跟進,可見:
http://blog.yahoo.com/our-wch/blog/search?p=%E6%B6%88%E9%98%B2%E5%B1%80

 

 

致:香港南區觀海徑逸港居

    南區區議會

    地區發展及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

林啟暉先生MH

 

林主席:

 

在3月26日地區發展及環境事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 加入議程 「香港仔消防局搬遷後的短期及長期用途」

 

 

位於黃竹坑道的香港仔消防局於2012年年中搬遷至南風道,搬遷後該局估計將於2013年清拆。鑒於政府至今仍未制定香港仔消防局原址的短期或長期發展計劃,本人擔心該局清拆後的土地可能長期空置;為善用資源及規劃南區長遠發展,本人謹提出是項議程,並請相關部門提供資料及回應查詢,供本委員會討論:

  1. 香港仔消防局現址土地為「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搬遷後政府會以什麼因素決定保留或改變原有土地的用途?
  2. 政府計劃在2013年清拆香港仔消防局,但至今仍未制定原址土地的短期或長期發展計劃,清拆後該土地距離新計劃工程動工的相隔時間可能甚長,令土地長期空置。本人認為:

a. 在該土地展開新發展計劃的工程前,應暫時擱置香港仔消防局的清拆工程,以善用現有資源。請消防處、地政總署及相關部門評估是項建議的可行性;

b. 如上述建議可行,該局搬遷後短期可用作小型閱覽室/圖書館、自修室、多用途活動室等利民設施;甚至可開放給藝術團體或慈善團體等租用,提供便民服務,以免浪費資源。請規劃署、康文署、民政署及相關部門評估上述建議的可行性。

 

3.長遠而言,為配合黃竹坑成為南區新中心的發展趨勢,本人認為政府應保留香港仔消防局土地為「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為地區長遠發展提供文娛中心、社區會堂或郵政局等配套設施及服務。民主黨2008年曾倡議將相關土地規劃成為南區政府綜合大樓甚至政府合署,但未獲產業署接納。請產業署、規劃署及相關部門解釋未能接納是項建議的原因,以及評估上述長遠發展建議的可行性。

 

敬希批准是項議程,謝謝。

南 區 區 議 員

 

 

______________ 徐遠華

2012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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