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5日 星期四

公民的理直氣壯和民意代表的尷尬

我前些天匆忙寫了一篇正生書院事件的文稿(原載:http://cynosurehk.blog126.fc2.com/blog-category-10.html),篇幅頗長,沒興趣的朋友可只看頭尾,已可大略知道我身為民意代表,為何會感到尷尬。文稿中間部分是嘗試以宏觀的政治思想史作背景,以分析社會和經濟早已不知多摩登的香港,但政治卻和內地一樣,遠遠落後於社會和經濟發展。
.............

公民的理直氣壯和民意代表的尷尬

正生書院遷入梅窩南約區中學舊址一事最近引起頗多討論,因為我是區議員的緣故,朋友問了我一條頗『尷尬』的問題:「如果你是那個選區的區議員,你會如何處理?」 

朋友知道我並不是推說自己會投棄權票後,大惑不解,問:「贊成還是反對,你身為民意代表,表個態即是,怎麼會尷尬呢?」 

以上責難,言之成理,大可興問罪之師,但請先聽我從詳解釋尷尬的種種因由,各位再作評論。 

自法國大革命以來,盧梭提出的「主權在民說」成了現代政治的唯一合法性來緣,權力不是緣自人民授權的政權成了政治原罪,林肯的名言「民有、民享、民治」最能表達這一現代政治原則。 

香港如絕大多數國家一樣,採用代議政制,可惜,我們的公務官管政團隊的最高政治領袖卻不幸犯了這條原罪,即施政的行政部門的權力並不是緣自人民授權。早前特首評論六四的「代表論」遇到民意強烈反彈,除了當事人在六四問題上道德有虧外,更重要的訊息其實是「我沒有投票選你,你憑什麼在如斯重要的問題上聲稱可以代表我?」今年七一遊行的口號是「我們不當奴」,其中更隱含著「沒有投票權即如奴隸」激進公民意識,僅從字義解釋,比兩百多年前美洲殖民地人民對宗主國英國指’No Representative, No Tax’還要激進,怪不得中央總是指責香港民主派意圖將香港變成半獨立的『政治實體』。 

這裡的「憑什麼」問得理直氣壯,逼得我們的政府完全失去了「憑什麼去管治人民」的話語權,因為這個質問所憑藉的理論是現代人民主權的政治最高原則,除非是主張君權和神權政治的國家,任何政府在這樣的質問下都將處於道德劣勢,亳無招架之力。 

於是有許多政府掛上「以民為本」的招牌:政府聲稱以人民利益取向作為施政指標,這樣的政府,包括香港和我們的祖國。兩者最高領導人形式上都是民選的,但實際上大家都清楚均不具實質代表性。政治上政府處於這種先天劣勢,加上香港受後天局勢所困(詳見下),施政更加艱難。 

我所指的香港受後天局勢所困的理由是:施政的政治力量無法帶領或與公民社會聯合推行政策。社會上各種訴求、提議和論點何止可成百上千, 對公共空間的話語論述場域來說,這是多元社會下理想的情形。時下香港的諸多論述往往不加批判地美化公民社會,但公民社會的多元性質正是其軟肋:僅靠它自身,社會無法形成穩定的多數意見。

當各種論述爭持不下而又必須推出一項政策時(從社會層面的多元論述和訴求演變至政治層面權力的一元面向),如果沒有民意的支撐,從缺乏民意授權的政府所推出的政策必須受到早已存在的其他諸多社會力量直間或間接,公開或隱形的頑強抵制。這次正生書院事件我們其實可以說是公民社會積極發起、組織和參與以反對政府施政的極佳例子,而諸多平日盛讚公民社會的論者卻似乎未見到這點,或者是見到了卻故意按下不表。在我看來,這次政府只是幸運因社會輿論支持書院學生而避過了一次政治衝擊。

政府的施政,其實意謂推出一項又一項政策,這些政策又往往是排它性質的,例如推行母語教學必然在原則上排斥英文成為主要的教學語言,政府固然容得下對母語教學成效的質疑,但長此以往將導致議而不決的政治僵局乃至社會力量反客為主,推翻本應引領公民社會的政治力量制定的政策。

母語教學政策的無疾而終就是顯例,我們從中可看出施米特政治決斷論的眼光獨到處:「與國家統一體相對立的社會多元主義無非意味著:社會義務衝突始終聽任個別集團作出裁決。所以,這只意味著社會集團的獨斷而非個體的自由和自治。」這點放在香港似尤具批判力:我們這個所謂的大市場小政府的特區,最具政治影響力的,除了北京,不就是那些被稱為「地產商公會」、「銀行公會」及其他如律師、會計師專業團體,乃至如馬會等等的「社會團體」麼?!。

問題是:究竟是這些「社會團體」應領導政府施政呢,還是政府應領導這些「社會團體」?關鍵是:誰擁有最後的決斷權?


在我看來,政府不應是社會的應聲蟲,政治共同體絕非和其他社會組成部份,如商會、教會乃至興趣團體一樣平起平坐,而是在這些組織之上的決斷組織,正因為這種權力如此重要,我們才更重視其權力來緣的合法性,同時,人民授予政府這一重大權力的行為本身(投票)方具備實質的政治意義。

民主制的其中一項精義在於民意與民意的制衡與對抗,以簡單多數決的方式賦予政府某一限度內的專斷權力,以其支持的民意作為推行政策的後盾,確保社會上其他民意不容再從根本上推翻某一項政策,除非其他民意獲得了多數。如果由一個民選政府執行正生書院搬遷,該政府將以其當選時的民意以以壓倒性的姿態及實力推行政策:在民主體制下,梅窩地區民意絕對無法凌架於全港民意之上。 

中國古語謂得民心者得天下可從上述思路去理解,現實的例子大家可看新加坡:為什麼一個完全有能力獨裁的政黨堅持要以選舉的授權方式去確定其統治/管治的民意基礎?只有在那樣的政治與公民社會的配套機制下,那裡才可能出現有機的結合,政治力量才可能真正領導社會,而不是反過來受社會力量所牽制。 

我並非扯遠了話題,明白上述觀點和正生書院事件大有關係,請看我第二點。 

香港的代議政制越高層越受限制,但在最低層的區議會民選議員(即不包括委任議員)卻是名副其實的民意代表:在代議政制下的民意代表的代表性這點去衡量的話,產生於細小選區的民選區議員和地區直選立法會議員的代表性遠比並非民選的執政者高得多,反映民意乃是這些直選議員的無可質疑的職責;加上在選舉誘因,充分反映並代表民意實符合議員們力求連任的合理計算及最佳利益。 

當我們想起現代政治另一「三權分立的制衡原則」時,我們當可想像:在行政當局施政名不正言不順而負責監察的立法會和區議會(區議會名為諮詢架構,實際上已演變成次於立法會的地區監察力量)理直氣壯質疑行政當局的決策不合乎民意時,政府已經處於下風。香港社會早已自由化乃至很大程程的民主化,但我們的政治體制和內地一樣,遠遠落後於社會經濟狀況。因為香港的殖民史,我們沒有出現政治參與爆炸;但大家可留意,多年來香港政府備受議會和大眾傳媒的抨擊,長期處於挨打狀態,這其實正正反映在香港公民社會的話語權比政府大得多,要不是行政部門控制著諸多社會討論議項的議程設定(agenda setting),真難以想像它能成為強勢的行政主導體制政府。 

以上我提及了區議會的角色,回到了我那位朋友的提問,但大家或許仍不明白何以我會覺得「尷尬」:「梅窩很多居民很明顯視正生書院為厭惡性辦學團體,你身為民意代表區議員,大可理直氣壯以民意為由反對不就行了。這不就是梅窩現在的情況嗎?」 

如果僅討論我身為民意代表的職責和代表性,那這樣只是取消了問題,因為我淪為了民意傳聲筒。這樣的話,我必須不理正生書院的訴求多麼合理,也會代表居民反對。這樣的話,以政治利益計算,我可以獲得最大利益,這失卻了市民對民意代表那種應著眼於整體和長遠利益的期望,這樣的話,我和市民豈不是都在自打嘴巴?「說一套做一套」不正是市民所鄙視的嗎?但在這樣情形下,市民又要求我去做這樣的角色,這其實已足以稱為「尷尬」了,何況我如果真的成了這樣的民意代表,那將和民粹主義者沒有分別。 

但我那位朋友的提問恰恰是問我的個人立場,我支持正生書院這樣的辦學團體。但是,這取消了另一個問題:在此議題上,我怎麼履行我身為民意代表的職責?我應否有自己的取態?因為整個民主制度的前提就是民意代表代人民表達其意願,行使其權力,而在現代社會中,我們有另一個前提,即不論動機,維護一己之私乃天經地義之事,故我們實不應猜度居民反對的原因,因為其意志已清楚且理直氣壯的表達了出來,身為民意代表,按制度原意,實應該代表居民反對政府的方案。面對授權給我的選民而我又不依從他們的民意,這樣的情形,我這個民意代表的處境不是很「尷尬」嗎?


5 則留言:

King 提到...

請支持<一人一信聲援劉曉波>

Kin Hei 提到...

我覺得,你朋友的這個問題, 正好又回到「民意代表」是「傳聲筒」還是「人民授權的代表」的矛盾上。 我是偏向後者的。

Kin Hei 提到...

我覺得,你朋友的這個問題, 正好又回到「民意代表」是「傳聲筒」還是「人民授權」的矛盾上。 我是偏向後者的。

羽毛球勁人 提到...

hihi

john 提到...

2009 年 7 月 5 日電郵 59 位立法會議員及傳媒.
 
2009年7月5日電郵游說59位立法會議員將廣深港高速鐵路總 站設在落馬洲接駁港鐵.    資料來源YouTube.com: http://www. youtube.com/watch?v= s1wjc8yBCDA
 
廣深港高速鐵路總站設在落馬洲接駁港鐵提早數年通車, 創造職位及消費是最佳方案:
 
1.毋須動用400億元公帑以上(最新數字是630億元, 資料來源: http://hk.myblog.yahoo. com/jw!wYB0WuSRGAIOEP_ lncxWYc4-/article?mid=2252 ), 興建費用由港鐵全部負責,鐵路及地鐵網駁通全港及赤鱲角機場, 方便自由行及旅客, 毋須為建造一個西九龍站要多付630億元公帑, 使用公帑香港政府有嚴格要求,不能隨意浪費.
 
2.香港段至落馬洲的興建時間只需數月便可完工, 可與深圳站同時或提早通車,落成時間提早數年, 每年由內地注入100億元消費,根據1* 4效應產生400億元消費, 節省投資興建鐵路至西九龍站630億元公帑, 提早4年為香港創造不少於1600億元的消費,
(根據報載台灣每日平均有1000名內地遊客, 每年消費100億台幣(23.5億港元), 香港每日增加4000多遊客,全年增加100億元消費).
 

3.提早數年直通香港,方便中港工商業交流,自由行遊客消費, 創造就業,對香港經濟大有俾益.
 
請立法會議員將香港市民利益放在第1位, 請政府將廣深港高速鐵路總站改設在落馬洲, 西鐵事實上是一條一早建成有足夠容量的香港段廣深港高速鐵路, 是毋須重複投資,浪費時間和公帑.( 西鐵是因為增開一個新口岸而建成,建成後兩地來往的人流不足, 接駁廣深港高速鐵路增加人流,是歪打正著,兩全其美的辦法.)
 
網站轉址: HTTP://JOHN10A.FTP.CC
 
信息由香港互聯網黨提供